江苏考生的留学学历认证怎么弄:认证对象、材料与办理顺序
刚在境外完成本科或研究生学习的学生和家长,准备办理学历学位认证时,不要急着上传材料。先确认证书是否属于认证范围,再明确申请主体,最后按官方流程提交。
认证对象:先弄清谁能申请、什么能办
认证是对什么作出认定
按照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》,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是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根据申请人的自主申请,依据相关办法与服务协议,对国(境)外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作出的专业性、技术性认定和说明。
具体涉及证书的合法性、真实性,以及与我国相应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。因此,认证不能简单理解为给院校或文凭作笼统背书,而是对上述内容进行认定和说明。
申请人必须是持证人本人
申请人是指持有国(境)外学历学位证书,以本人名义自主提出认证申请的自然人。
这意味着父母或其他亲属不能作为申请人替代本人申请。认证申请通过互联网完成,无需到现场交验书面材料,也不以申请人回国后再到现场办理为前提。
哪些证书不属于认证范围
下列情形不予受理:
- 中学文凭等非高等教育层次的文凭证书;
- 参加外语培训或者攻读其他非学历教育课程所获得的毕(结)业证书;
- 进修人员、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;
- 国(境)外高等院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;
- 国(境)外荣誉称号,以及无相应学习或者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;
- 国(境)外各类执业资格证书;
- 证书不属于相关办法所指范围的其他情形。
此外,申请人未通过身份识别核验、未能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、无故重复提交认证申请,也会被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。
通过跨境远程学习方式获得的国(境)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,一直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范围内。疫情期间形成的特殊认证规则,只针对受疫情影响、由面授课程转为线上学习的情况,不能据此把一般跨境远程学习纳入认证范围。
没有证书证书时也有例外
申请人不持有证书,并不当然意味着不能申请。出现下列情形时,可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,经核查属实可以受理:
- 遗失证书;
- 难民和流离失所者无法提交证书;
- 因不可抗力导致申请时无法提交证书;
- 依据所属(在)国(地区)法律或相关规定,学位证明信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;
- 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提交证书,但符合相关认证标准。
这些例外不是免材料申请,仍需通过证明材料说明真实学习过程和获颁学历学位情况,并接受核查。
申请材料:按官方栏位准备
中国内地居民的官方材料栏位
准备材料时,可围绕以下栏位核对:
- 文凭证书
- 护照或通行证
- 居留卡、签证或签注
- 出入境记录
- 证件照片
- 授权声明
有跨国、多校学习经历,或者就读院校所在国家(地区)与颁证院校所在国家(地区)不一致的,应提交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。为便于判断专业领域,也建议提交完整成绩单;部分国家(地区)教育制度存在差异时,还可能需要按要求补充其他材料。
全部材料只在线提交
申请所需材料均只需在线上传电子版,请勿将原件寄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。
扫描上传的材料应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,并保证清晰、完整。文凭证书上传文件为 PDF 格式,文件不大于 5M。
同时有源语言和其他语言文凭时,源语言文凭证书必须上传,其他语言可以选择性上传。一般情况下,如果无法提供获颁的文凭证书,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原则上无法提供认证服务;符合前述特殊情形并能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除外。
一证一申请,不要合并提交
需要认证多个文凭证书时,每个文凭都要单独提交认证申请。不要在同一个认证申请中上传多个文凭证书。
提交申请时,还需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通过“移民局12367”APP或小程序获取留学期间全部出入境记录。如果系统获取的记录没有完整覆盖留学时间段,应自行下载完整记录并补充提交。
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另有材料规则
在国(境)外学习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申请人,需要按学习时长准备材料:
- 学习时间不足 6个月(180天):提供个人身份证正、反两面扫描件,不需要提交护照相关信息;
- 学习时间超过 6个月(180天):按照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习的要求准备材料。
办理顺序:按官方指南逐步完成
官方指南给出的办理顺序是:
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 → 办理认证申请 → 评估与审核 → 进度查询 → 认证完成并获取结果 → 在线查验
其中,“办理认证申请”还要依次完成:
完成实人认证并获取出入境记录 → 填写申请信息 → 上传申请材料 → 在线支付费用
认证工作时限为官方公布的 10-20个工作日。提交后应按指南查看办理进度;认证完成后获取结果,再进行在线查验。
认证这件事的顺序感很强——先确认手里的证书属于可认证范围,再按栏位备齐材料,最后按指南那一串步骤走完;属于可认证范围的,按顺序办完就行;不属于的,早知道比晚知道省事。